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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漫畫:《初戀》作者◎不精明

  不談戀愛的人寫愛情小說,大約是一件太過魔幻的事情。
  我無法明白其他人都是怎樣喜歡上另一個人,是不是就像沉入海裡最深的地方,漆黑冰冷,卑微得連自己都要看不見。日光透著海波映照下來,觸手不可及,你便奮力地游,正當要浮出水面時,你才發現這是辦不到的。你是條深海魚,陽光與空氣使你致命。
  當不精明在周末顯得有點吵雜的酒吧裡告訴我他需要的不過是一個擁抱而這個擁抱將他困住了五年的時候,幾乎令我怔愣。我數算了一下,告訴他,那些年,我們是在同樣的時間裡被不同的兩個人困住的。他笑了起來,好像感覺荒唐或者侷促。
  我不談戀愛。很無聊,且痛苦,或許大部分原因在於我不好,我討厭我自己。而曾經被我以『喜歡』這個情感冠名的那個人,不好不壞。行事淡漠,說話淡漠,就連長相也都是丟到人群裡很快就要被淹沒那樣的。但我知道他笑起來眼裡像有星星;感覺無奈的時候,一邊眉毛垂得低低的,另一邊稍稍挑高,他的無奈是生氣的預兆,且打人特別痛(只打我,委屈);我認得他的背影,唯有認得他的,但後來就不認得了。後來我總感覺自己看誰都像看到他,是的,就像除了有他在的地方,無處可去。
  不精明的文字是這樣的。讓人能夠輕易想起曾經絕不會忘記的那些事——遠離他厭惡的人,厭惡他所喜歡的人,在討好對方與無邊的嫉妒之間被逼得發狂;在群組裡看大家笑鬧地說他終於脫單了,明明手機和心都燙得發麻,還是感覺車上空調太冰冷;想要忘記卻又害怕忘記(最後終究是忘記了,不是人,是喜歡人的感覺)——而不精明的每個字讓我好像看見過去的自己,那感覺像是救贖,即使被拯救或不被拯救都是無妨的。
  近期友人w在粉紅色泡泡裡追求他的小白花,我看著有趣,特別娛樂與治癒。(失禮)那是很純粹的美好,使人不禁微笑,有黑暗的一面,依然美好。我花了七年的時間喜歡對方且嘗試遺忘,又花了更久的時間在遺忘之後被鎖進白色的空間。後來我真正明白了原來『喜歡』是存在不同樣貌的,於是終於允許自己想要想起來卻再也無法想起;允許自己偶爾安靜,時常迷路;允許自己寫一些沒有愛的愛情小說;允許討厭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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